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授权上海市人大制定浦东新区法规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上海财大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授予上海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这与浦东新区的新定位和新任务有关,“可为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更加接地气的法治保障。”
在2020年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中央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赋予了浦东新定位与新任务。据悉,党中央即将出台《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浦东新区也将专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浦东新区区长杭迎伟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全国人大给予浦东新区更大法治支持,适时授权浦东新区比照经济特区制定法规和规章,对一些多年推进尚未破题的改革项目等给予更高层级的立法支持,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这一名为《关于授权上海市浦东新区比照经济特区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浦东新区实施的议案》称,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试验田,浦东要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破局,离不开“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建议比照经济特区采取综合授权方案,或列举授权方案。
当时,在参加上海代表团讨论时,杭迎伟表示,上海市人大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保障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自贸试验区等相关改革的推进和“五个中心”核心承载区的建设,但随着改革深入,这种授权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制度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都需要更高层级的立法形式,予以支撑助力;又比如发展跨境型、离岸型、数字型等新产业,需要更大力度的法律支持。”
孙元欣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浦东新区如获得立法权,可在许多领域探索展开,如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金融创新、服务贸易、口岸便利、科技创新、人员流动、税收安排等。
根据《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25年,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取得重大进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高于上海全市1~2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万美元以上。同时,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迈出坚实步伐,自贸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化,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加完善,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
“目前只是拟授权,授权的具体内容以及授权范围尚待进一步明确。”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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