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铭被“双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倒卖茅台酒情况
11月14日,贵州省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县委原书记王俊铭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县委原书记王俊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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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俊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省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600519)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按规定报告其个人倒卖茅台酒的情况,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在公务接待中使用茅台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瞒报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倒卖茅台酒牟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企业支付资金占用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通报称,王俊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记者注意到,王俊铭曾长期任职河北,2011年作为优秀干部引进贵州。
王俊铭1965年10月出生,河北省魏县人,曾任河北省魏县城建局局长,2003年后历任曲周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
2011年10月,王俊铭跨省任职,出任贵州省玉屏县委书记,2016年12月入列铜仁市委常委,成为副厅级县委书记。
据2012年8月人民网(603000,股吧)刊发的《县委书记外省来——贵州两年"空降"12名县委书记 引多方关注》报道:2010-2011年,贵州分两批从江苏、浙江、山东、河北、重庆5省(市)引进12名优秀干部担任县委书记。王俊铭就是其中之一。
报道称:按照设定的要求,引进人才须具有县委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或党政交叉副县长、或县委常委的任职经历,年龄在45岁以下,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抓经济工作经验丰富。王俊铭到任后,提出把玉屏打造成“中国箫笛名城,新型工业重镇,黔东经济社会发展极”。
2017年9月,因玉屏县扶贫办发生严重腐败窝案,涉及党员干部11人,王俊铭被组织约谈。今年1月,王俊铭在任上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与王俊铭一同引进的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潘志立,已在去年3月被查。他被指“自行其是,拒不执行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农田被违法违规占用,对国家督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不坚决,搞敷衍整改;不顾民生盲目举债上项目,导致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激增;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等。
此次王俊铭被“双开”,通报中“茅台”是一个关键词。在其“双开”当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贵州开展以茅台酒谋私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一文,称近两年多来,贵州省委、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在严肃查处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茅台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刘自力等一批以酒谋私谋利典型的同时,通过立规矩、建制度等方式,推动违规购酒、批酒、收酒、送酒、用酒等歪风邪气得到根本性遏制,促进了全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茅台集团企业生态一体净化、整体向好。
王俊铭简历
王俊铭,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北魏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参加工作。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河北省魏县北皋供电所职工;
1987年4月至1988年6月,任河北省魏县白仕望乡电管所所长;
1988年6月至1995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供电所副所长;
1995年7月至1996年4月,任河北省魏县电力局副局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河北省魏县仕望集乡党委书记;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河北省魏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副县长;
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贵州省玉屏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
2020年1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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