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4地升中风险、环京地区人员通勤进京须持有三证……最新消息!
疫情防控
国家卫健委:1月7日新增确诊病例53例,其中本土病例37例
1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6例(上海8例,广东3例,辽宁1例,江苏1例,福建1例,河南1例,湖南1例),本土病例37例(河北33例,辽宁2例,北京1例,黑龙江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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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切实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向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行填写,随车携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要保障优先便捷通行;《通知》提出,要确保进入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三保障一通畅”;对短期内向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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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9地升为中风险地区 邢台5地升为中风险地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划分、精准防控等工作要求,自2021年1月8日起,将石家庄新乐市天悦花苑、计生宿舍、瑞达玫瑰园小区、坚固村、芦新村,新华区都市阳光小区、丽都河畔小区,桥西区平安小区,行唐县滨河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将邢台市南宫市鸿兴小区、邢台市南宫市文景名苑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在水一方、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十里铺居委会、邢台市南宫市大高村镇石家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目前,石家庄市藁城区全域为高风险地区,邢台市南宫市天地名城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天一和院小区、邢台市南宫市凤岗街道办事处为中风险地区。全省其他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
·石家庄、邢台累计检出核酸阳性样本超300例 两市9日前全部完成核酸检测
1月8日,河北省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月2日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相继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河北省紧急启动石家庄市、邢台市全员核酸检测。截至1月7日24时,石家庄市累计检测485.67万人份,检出阳性样本289例;邢台市累计检测189.49万人份,检出阳性样本15例,按照安排,石家庄、邢台两市9日前全部完成核酸检测。
·石家庄、邢台两市人员非必要不出市 环京地区人员通勤进京须持有“三证”
据1月8日河北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石家庄、邢台两市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对省内其他地区人员,严格执行非必要不进京。环京地区进京通勤人员凭借北京市或者是环京4市15县出具的居住证明、在京工作证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通行。
北京:
·对国内中高风险来返京人员、宗教场所、农村实施这些防控
1月8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5场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介绍了北京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人员、宗教场所、农村地区等的防控管理措施: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外省市通报的在京密接、次密接一律实施“14+7”集中医学观察;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实行两暂停;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应报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引导村民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
·北京新增1例确诊 顺义一地升为中风险
据1月8日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1月7日,北京市报告了1例本地确诊病例。经市疾控中心评估,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从2021年1月8日起,新增顺义区北石槽镇西赵各庄村为中风险地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中风险地区8个,为朝阳区汉庭酒店大山子店(包括底商)、顺义区南法信镇西杜兰村、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海洪村、顺义区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顺义区南彩镇南彩村、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顺义区北石槽镇西赵各庄村,其它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
辽宁:大连市新增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
1月8日0时至12时,大连市新增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孙某,女,66岁。从2020年12月25日至今一直在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8日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日经市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已转运至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正在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全力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2例。
提醒
3月1日起,这些水电气暖不合理收费要取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出意见。《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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