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温控 四部门印发新冠疫苗运输指南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随着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如何保障新冠疫苗货物安全高效运输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1月26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日前联合印发《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的前期准备、运输作业以及应急响应提供指导。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秘书长秦玉鸣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冠疫苗运输中关键技术要求涵盖设备准备查验、预冷、温度实时监测、交接核对、装载方案、卸货时间等,最大的难点在于实现新冠疫苗的全程温控与全程可追溯。
为解决温控问题,《指南》要求,承运人应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温度的要求,调配适宜的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等设备。冷藏车应配备2套温度记录仪,一用一备,实时记录和传输温度、位置等数据。冷藏车车厢内安装的测温点数量不得少于2个。此外,运输新冠病毒疫苗货物的冷藏车应为双温控,制冷制热功率与箱体匹配。自动温度监测设备,温度测量精度要求在±0.5℃范围内。
除了温度控制,新冠疫苗的运输时速和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也至关重要。秦玉鸣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新冠疫苗供应保障涉及生产、运输、接种等环节,各环节无缝衔接是比较理想的状态。新冠疫苗的运输速度与上下游的协同紧密相关,也与我国现行医药冷链运输能力相关”。
他介绍,国内疫苗冷链运输以“公路为主,航空为辅”。疫苗对运输网络下沉深度要求很高,应具备送达三四线城市甚至村镇级网络覆盖的能力。普通疫苗从生产企业到接种点,公路运输周期一般为2-3天,主营城配业务的车辆月度实际运营公里数约8000公里,主营干线业务的车辆月度实际运营公里数约15000公里。
为保障新冠疫苗运输时效,《指南》明确,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应安全、准时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到目的地,除必须的装卸货外途中不得开厢,不应长时间停留。车辆尽量保持平稳行驶,减少起伏和震动,驾驶人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建立绿色通道,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优先予以通行。从事出口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境内段运输的,在通关时应主动出具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出口运输调运单。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出口运输调运单的,海关部门予以优先查验并给予通关便利。此外,在卸货作业时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未约定的,作业时间不宜超过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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