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不允许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
原标题:北京市发改委:不允许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
2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北京市“回顾‘十三五’ 展望‘十四五’”系列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场。发布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艳林介绍,“十四五”时期,本市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允许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
“十四五”,本市将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医疗、教育、养老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以及老旧小区、商业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生命科学、新材料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应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同时,本市将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允许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附加条件;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不允许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投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 政策体系方面,将有利于民营企业资金融通和降成本。具体来看,利用好市级融资担保基金,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民营、中小微企业比重,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拓展续贷中心规模,推广信息共享经验;增加首贷中心业务渠道,优化产品配置;建立政银企数据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使用不动产登记、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等数据提供便利;鼓励各区有效盘活闲置土地、厂房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低成本发展空间。
备受关注的营商环境方面,也将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核查、登记等环节的隐性壁垒进行清理,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拓展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广度、深度,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线上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张艳林介绍,本市也将支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两区”建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体现担当作为。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加展会、开展境外品牌和知识产权认证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科技型民营企业并购境外创新资源。鼓励民营企业充分运用跨境电商等贸易新方式拓宽销售渠道,建立“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健全民营企业“走出去”信息、融资、法律、人才等支持服务体系,促进企业稳健开展境外投资,构建海外市场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区域市场,参与区域间产业升级、项目建设、联盟合作。鼓励民营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产业链,鼓励京外民营企业利用首都创新资源禀赋完善创新链。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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