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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露头就打”

编辑/2021-03-29/ 分类:宇明明星/阅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3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国家 税务 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 ...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3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特别是针对利用电子发票实施虚开发票这样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前期已经公布了一批增值税电子发票虚开案件,近期还将再公布一批,坚决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让违法者止、将犯罪者罚。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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