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已落马
据最高检4月20日消息: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祝玉华利用其担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祝玉华已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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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简历,祝玉华出生于1960年10月,景颇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参加工作后,曾任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贡山县委书记等职。
2008年9月5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祝玉华拟提名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这之后,祝玉华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12月,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和祝玉华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祝玉华辞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离开丽江中院后,祝玉华调任云南省高院督导组副厅级干部,后兼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五督导组组长。
据水富县人民法院报道:2019年11月2日,云南省高院及昭通市中院督导组一行人员到水富法院就“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质效指标进行督导检查。祝玉华以云南省高院督导组组长身份,出席了这次活动。
此系祝玉华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直至今年4月20日,最高检通报其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他是1960年生人,2020年已达退休年龄。最高检的通报中提到,其被“保留副厅级待遇” 。
值得一提的是,祝玉华被宣布调查前,其在丽江中院任职期间的数名下属先后落马。
2020年4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杨廷江被“双开”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杨廷江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
3个月后,2020年7月7日,丽江市中院两名干部同日被宣布调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柳跃祥,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文志。
杨廷江、柳跃祥、刘文志都在丽江中院工作多年,曾是祝玉华的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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