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0条”重大利好袭来 新经济、资本市场发展提速
作者: 黄琼 杜卿卿
继中央重磅文件落地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清单(下称“授权清单”)于18日公布。
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并首次正式对外发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40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国家发改委主任宁吉喆在发布会上透露,这40条授权事项包括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
当问及授权清单与此前中办、国办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的关系时,宁吉喆表示,《实施方案》和授权清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前后呼应、互为支撑;授权清单是改革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授权清单体现改革的担当;授权事项分批推出滚动实施。
40条清单给深圳推进改革开放持续释放利好,在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讼管辖制度、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先行先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扩大港口、航运业务对外开放、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和赋予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等7条具体措施。
深圳资本市场板块改革提速
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规划中,资本市场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18日上午,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从“五个着力”角度,落实相关实施方案和首批综合改革授权事项清单中涉及资本市场的任务,包括了提升创业板服务、推进深市板块改革、制定出台转板上市规则、扩大期权试点并完善激励安排、提升私募备案效率。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已经有上市公司2314家,其中深市主板469家、中小板977家、创业板868家。随着监管层陆续表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具体安排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监管部门公开表态要将注册制改革全面铺开,深交所的深化板块改革,应该也是在此基础上由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逐步向深市主板和中小板推广。”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接受了第一财经专访,并对“五个着力”进行了逐条解读。
他认为,深化改革过程中,要注意维持存量市场的平稳运行,保证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可以承受住常态化的新股发行。另外,他建议进一步完善IPO询价和发行定价机制,避免出现IPO发行价过低的问题。
在他看来,深圳是改革先行区和示范区,更重要的作用是为全国性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范本和经验,未来沪市、三板、四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都会有序推进。
对于“着力支持深交所深化板块改革,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方面,李湛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解读称,在深化板块改革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维持存量市场的平稳运行,保证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可以承受住常态化的新股发行。二是要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由于股票供给增多,对投资者的择股能力有较高要求,以前的投机主义会造成股价暴涨暴跌,要培养投资者价值投资的意识。三是要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
“支持深交所建设国际创新资本中心,深交所有望在未来推出更多促进国际投融资的措施,吸引资本走进来。”李湛表示。
“一是推出更多对标国际市场的金融产品,做大资本市场的蛋糕。二是促进资本流动的便利化和自由化,主要是跨境资本的流通。三是在法律体系上对标国际,增加信息和执法的透明度。”李湛表示。
就提高私募基金备案效率、对市场发展而言好处方面,李湛认为,“提高私募基金备案的效率,一方面,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投资者可以查询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避免出现欺诈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监管部门了解私募基金行业的实际情况,促进私募行业的发展”。
他表示,深圳有很多很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代表新经济和新动能的发展方向,但这些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财务数据不佳很难从主板融资,私募基金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了资金来源,证监会这次提到私募改革,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小微科创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
新经济立法、土地审批放权
深圳在经济特区建立之初,便按下了“法治按钮”。截至2020年6月,深圳共制定法规235项(其中经济特区法规194项),政府规章332项,是全国立法最多的城市,从根本上保障了许多重大改革和创新的顺利进行,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形成了以改革推进法治发展,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公布的清单中,对于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又给予了具体的“先行先试”权,尤其在新经济领域。清单内容显示,扩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彭森近日接受中新社专访时表示,和海南自贸港相比,“深圳则是立足于神州大地,要能够尽快提供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是最大的区别。”彭森说,这次中央给予深圳的相关政策力度比海南“自贸岛”更大,特别是提出了在法律方面做更多授权,鼓励深圳在新经济领域加快一些立法创新。
“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信息、盈利模式等多方面都需要强大的立法来保障。”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钟坚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未来的主要产业是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钟坚认为,深圳要成为真正的全球标杆性城市,就要一流的产业来支撑。在深圳走向高端城市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许多问题,新的业态、新的信息知识产权保护、新的盈利模式等等,都需要通过加快立法,来形成更安全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土地审批权方面,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就此在发布会上进一步阐释,这次实施方案赋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审批自主权,目的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建设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审批效率问题,提高空间资源的配置效率。放权实际上放的是改革的权,不是扩张的权。是为改革提供更大的改革空间,而不是城市建设的规模。
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总监何倩茹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深圳建立经济特区40周年这个时间点上,深圳的土地面积不会实际增加,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性质,深圳市政府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有了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权力,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情况,重新安排土地的使用方向。但最终的目标,都是让土地市场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为了深圳在未来的40年,发展得更好,而非单一只为某些行业服务。
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分析,这次中央把深圳土地用途改规划的权力下放给深圳地方政府,相当于地方政府拥有挖掘土地价值的权力。权力愈大,责任愈大,如何把土地价值最大化是未来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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